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二00七年一月十日起执行 粤价〔2006〕298号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序号 |
标的额级距 |
费率% |
速算增减额 |
1 |
5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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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超5万元至10万元 |
8 |
-4,000 |
3 |
超10万元至50万元 |
5 |
-1,000 |
4 |
超50万元至100万元 |
4 |
+4,000 |
5 |
超100万元至500万元 |
3 |
+14,000 |
6 |
超500万元至1,000万元 |
2 |
+64,000 |
7 |
超1,000万元至5,000万元 |
1 |
+164,000 |
8 |
5,000万元以上 |
0.5 |
+664,000 |
计算公式:费用=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额 |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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